12月7日,银租赁发布公告,公司的九家全资特殊目的公司(作为买方)与卖方于2021年12月6日订立船舶购买协议,据此,买方同意购买船舶,代价为1.72亿美元(相当于约人民币10.96亿元)。该等船舶为九艘油化船,账面价值共计约为172,000,000美元(相当于约人民币1,095,674,400元)。
买方系国银租赁九家全资特殊目的公司,于中国天津注册成立,主要从事船舶租赁业务。具体指:天津远航二号租赁有限公司、天津远航三号租赁有限公司、天津远航四号租赁有限公司、天津远航五号租赁有限公司、天津远航六号租赁有限公司、天津远航七号租赁有限公司、天津远航八号租赁有限公司、天津远航九号租赁有限公司及天津远航十号租赁有限公司,均于中国天津注册并为本公司之全资特殊目的公司。
卖方为TORMSingaporePte.Ltd及Vesselco10Pte.Ltd,系两家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,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MELDGAARD,JacobBalslev
船舶购买协议乃由本公司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。买方与卖方订立船舶购买协议,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,有益于增加本公司在船舶市场的市场份额,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战略。董事认为,船舶购买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,并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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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5-30 21:43:10